旅游管理(蒙古语授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蒙古历史学系成立于2010年,是内蒙古大学为加强蒙古史学科建设和发展,培养蒙古历史、民族特色旅游高层次人才以及国家、自治区历史、文化、旅游等各类社会人才而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办学单位,学生党团工作由ag体育管理。师资力量主要依托在国内外学界久负盛名的蒙古与北方民族史研究机构——蒙古史研究所和内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所。
蒙古历史学系实行系所合一办学体制,现有蒙古史研究所、内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所、蒙古史档案文献中心、蒙古语授课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蒙古语授课历史学本科专业(2010年开始招生)、蒙古语授课文物与博物馆学(2021年拟招生)和蒙古高原历史地理与科技考古研究中心等科研教学机构。
蒙古语授课旅游管理专业2006年开始招生,隶属于ag体育。2010年并入蒙古历史学系,现有本科生126名。本专业现有校内专职教师10人,校外兼职教师5人。校内专职教师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6人。专职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本专业的主要教学目标是,为国家与自治区培养具备蒙古历史文化知识,蒙汉语兼通的旅游管理人才。主要课程以蒙汉双语授课。本专业要求掌握旅游管理学的基础理论与知识技能,具备现代旅游从业人员应有的专业素养,在旅游企事业部门从事管理、规划、教学、科研等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
掌握现代旅游管理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国际视野、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创新精神,能够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策划、规划、咨询、培训、教育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知识要求
掌握哲学、法学、社会学、科学技术、语言文学、艺术、职业发展与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系统掌握数理类、经管类、信息技术类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方法;熟练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学概论、旅游接待业、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消费者行为等旅游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鼓励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了解旅游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三)能力要求
具备获取和更新旅游管理相关知识的自我学习能力;具有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的基本技能;具有旅游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具备信息处理操作和应用的一般技能;熟练掌握1门外语并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专业文体的写作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掌握创新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具备创新创业所需要的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了解行业环境、创业机会和创业风险,鼓励学生体验创业准备的各个环节,具备基本的创新创业素质。
(四)素质要求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具备职业认同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身心健康,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四、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59学分,其中
1、通识教育课61学分,占总学分的38.4%;专业类基础课28学分,占总学分的17.6%;专业核心课25学分,占总学分的15.7%;专业方向课32学分,占总学分的20.1%;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3学分,占总学分的8.2%。
2、必修课111学分,占总学分的69.8%;选修课48学分,占总学分的30.2%。
3、实践教学环节共35学分,占总学分的22.0%;其中,专业实践教学环节21学分,占专业课总学分的22.6%。
(二)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课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体育课、语言与技能课、成长教育课、就业创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2、专业类基础课
主要包括新生研讨课、高等数学、统计学、中国通史、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蒙古历史与文化、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电子商务、教育心理学等。
3、专业核心课
主要包括旅游学概论、旅游接待业、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消费者行为、旅游经济学、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旅游法规、内蒙古文物古迹、内蒙古旅游资源。
4、专业方向课
主要包括旅游管理方向、历史与文化方向、语言方向和跨方向的课程。
5、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第二课堂和劳动教育等。
(三)教学计划
见教学计划表。
五、其他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类别,学生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类课程中修够6学分。本专业学生不得选修蒙古历史学系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学生须修读32学分专业方向课程,覆盖全部4个方向,旅游管理方向选修8学分,历史与文化方向选修10学分,语言方向选修6学分,跨方向选修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