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与博物馆学(蒙古语授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蒙古历史学系成立于2010年,是内蒙古大学为加强蒙古史学科建设和发展,培养蒙古历史、民族特色旅游高层次人才以及国家、自治区历史、文化、旅游等各类社会人才而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办学单位,学生党团工作由ag体育管理。师资力量主要依托在国内外学界久负盛名的蒙古与北方民族史研究机构——蒙古史研究所和内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所。
蒙古历史学系实行系所合一办学体制,现有蒙古史研究所、内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所、蒙古史档案文献中心、蒙古语授课旅游管理本科专业(2006年开始招生)、蒙古语授课历史学本科专业(2010年开始招生)、蒙古语授课文物与博物馆学(2021年拟招生)和蒙古高原历史地理与科技考古研究中心等科研教学机构。
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专业是以内蒙古自治区丰富的文物资源为基础,适应文化遗产保护需求,为区内外相关单位培养文博人才兴办的本科专业。2012年获批设立,2014年秋开始招收汉语授课本科生,基于此,2021年秋拟招蒙古语授课专业本科生。本专业现有校内专职教师7人,校外兼职教师5人。校内专职教师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3人。专职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文物与博物馆学(蒙古语授课)专业立足于蒙古高原,加强蒙古史学科建设,培养蒙汉兼通的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以及社会所需历史、文化等各类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文物学、博物馆学、考古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用蒙汉双语从事文物管理机构、各类博物馆或展览馆、文物考古研究机构及相关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历史学科复合型人才。同时,作为蒙古史学科高层次人才储备,要求掌握必备专业语言和民族史研究方法与技能。
三、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
(二)知识要求
掌握文物学、博物馆学及考古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对相关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
(三)能力要求
掌握文物与博物馆研究和展示的基本技能。
(四)素质要求
拥有优良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
四、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59学分,其中
1.通识教育课61学分,占总学分的38.4%;专业类基础课21学分,占总学分的13.2%;专业核心课30学分,占总学分的18.9%;专业方向课32学分,占总学分的20.1%;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占总学分的9.4%。
2.必修课111学分,占总学分的69.8%;选修课48学分,占总学分的30.2%。
3.实践教学环节共30学分,占总学分的18.9%;其中,专业实践教学环节16学分,占专业课总学分的17.2%。
(二)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课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体育课、语言与技能课、成长教育课、就业创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2.专业类基础课
主要包括新生研讨课、考古学通论、文物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考古学史、史前考古、历史时期考古等。
3.专业核心课
主要包括中国古代史、博物馆藏品管理与陈列设计、北方游牧民族考古、北方民族古文字、丝绸之路文物考古等。
4.专业方向课
主要包括考古方向、文博方向、语言方向和跨方向的课程。
5.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田野考古实习、博物馆实习、毕业论文、第二课堂和劳动教育等。
(三)教学计划
见教学计划表。
五、其他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类别,学生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类课程中修够6学分。本专业学生不得选修蒙古历史学系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学生须修读32学分专业方向课程,覆盖全部4个方向,考古方向选修10学分,文博方向选修10学分,语言方向选修6学分,跨方向选修6学分。